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完成后有哪些合规要求?年度申报与税务时间节点详解

作者:蓝航出海 浏览: 发表时间:2026-10-27 17:21:24

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完成后,企业还需持续履行公司年度申报、财务报表编制、税务申报及雇主义务。相关期限分别与公司成立周年日、财年结束日、开始经营日期及薪酬支付月份挂钩。提前建立合规日历,有助于企业合理安排经营,避免遗漏申报。

以下以马来西亚一般私人有限公司(Sdn. Bhd.)为例,介绍注册完成后需要重点关注的合规事项。

合规事项办理时间节点主要内容
公司年度申报(Annual Return)每年公司成立周年日起 30日内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(SSM)申报股东、董事、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等信息
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及传阅一般在财年结束后 6个月内向股东传阅编制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;不符合审计豁免条件的公司须安排审计
年度财务报表提交SSM财务报表向股东传阅后 30日内向SSM提交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,不能一律理解为财年结束后7个月内
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(e-C)及补税会计期间结束后 7个月内申报年度应税所得,并缴清扣除预缴税款后的应付余额
税务支持文件提交(MITRS)所得税申报截止日后 30日内按要求上传财务报表、税务计算表等指定资料;公司自2025课税年度起纳入实施范围

上述年报及财务报表期限依据SSM规定;所得税与MITRS期限依据马来西亚税务局规定。首份财务报表另有首次编制要求,应由公司秘书结合成立日及首个财年安排。Annual Submission

经营期间还需关注以下申报:

合规事项时间节点适用说明
企业所得税预估申报(CP204)新开业公司一般在开始经营后 3个月内;持续经营公司在下一课税基期开始前至少 30日新开业公司首个课税基期不少于6个月时通常适用;豁免需另行判断
企业所得税分期预缴按适用分期安排,每月 15日或之前新开业公司一般从基期第6个月开始,持续经营公司一般从第2个月开始
员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(PCB)薪酬所属月份的次月 15日或之前有适用代扣义务时办理
员工公积金(EPF/KWSP)缴纳工资所属月份的次月 15日或之前按员工适用规则缴纳
员工年度薪酬证明(EA)次年 2月最后一日或之前向员工提供上一年度薪酬证明
雇主年度申报(Form E及CP8D)次年 3月31日或之前向税务局申报雇主及员工薪酬资料
销售与服务税申报(SST-02)及缴税通常每 2个月一期,在该期结束后的次月最后一日前完成适用于已登记SST的公司,具体以获分配的课税期为准

企业预估税、工资税、公积金及SST分别按对应主管部门规定执行。表中列示一般法定期限,电子申报宽限期以当年度公告为准。hasil.gov.my

举例:公司财年于2026年12月31日结束,一般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向股东传阅年度财务报表,并在实际传阅日起30日内提交SSM;企业所得税法定申报及补税截止日为2027年7月31日。公司年度申报仍根据成立周年日单独计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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